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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申请

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,从开始生产、经营年度起,都应按照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,进行汇算清缴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,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,减除预缴税额后,计算全年应补(退)税额,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,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应补缴的税款,或者申请办理抵(退)税手续。

在这个过程中,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:
应提则提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,纳税人应对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,及时、准确地汇集、摊销或分配产品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,正确提取折旧、工资附加费等费用。如果人为地多提有关费用,将会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。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,对因少提、不提应该提取的费用所增加的所得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,不仅不可以减免,而且不得申请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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